2024 公司稅務中可以扣除的費用

所有為營業收入而產生的費用都可以作為稅務扣除。請務必保存相關的支持文件,以證明這些費用是為了獲取應納稅利潤而支出的。未能滿足香港稅務對可扣除項目的要求可能會被罰款10,000港元,並要支付未繳納稅款金額的三倍。

常見的可扣除費用包括:

  1. 銷貨成本
  2. 提供服務的成本
  3. 辦公室、倉庫和店舖租金費用
  4. 與業務運營相關的公用事業費用,如水費、電費、電話費、空調費用和地稅
  5. 工業設備、機械或物品的維修和維護費用
  6. 交通費用
  7. 員工薪水、津貼、獎金、福利、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
  8. 雇主向員工的強制性公積金的供款
  9. 自僱人士或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的強制性公積金供款,每人每年的最高扣減限額為18,000港元
  10. 住房津貼租金或租金津貼
  11. 商標、設計或專利的註冊費用
  12. 與業務相關的所有維護費用
  13. 與業務相關的所有保險費用,如員工補償保險
  14. 娛樂和招待費用
  15. 專業費用,包括會計、公司秘書和審計費用
  16. 用於購買指定知識產權的資本支出
  17. 研究和開發費用,包括市場研究和商業或管理研究
  18. 壞帳和懷疑帳款(在後續收回時作為收入納入)
  19. 捐贈給經批准的慈善組織的款項,最低總捐款額為100港元,不超過調整后應納稅利潤的35%
  20. 特殊扣除項目:

   – 建築裝修的資本支出,從支付年度開始平均分配五年扣除

   – 購買用於製造的機械和工業設備,在支出年度全額扣除

   – 購買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在支出年度全額扣除

   – 購買環保機械,在支出年度全額扣除

   – 購買環保設施,在支出年度開始平均分配五年扣除

   – 購買環保車輛,在支出年度全額扣除

不可扣除的費用:

  1. 個人或私人費用
  2. 資本支出或虧損
  3. 對於產生應納稅利潤的目的而支出的費用
  4. 支出不是為了獲取應納稅利潤
  5. 支付給獨資企業業主或其配偶(對於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合夥人或其配偶(對於合夥企業)的報酬、利息或貸款利息
  6. 非強制性的強積金供款(不包括《稅務條例》第16AA條所指定的供款)

固定資產折舊:

固定資產是企業長期購買用於長時間使用且不易轉換為現金的資產。例如土地、建築物、機械和設備。這些資產通常具有較長的使用壽命,在使用期間為企業提供經濟效益。

常見的固定資產折舊類別包括空調、機械設備、汽車、計算機、印表機、桌子、櫃子等。辦公用品如文具、紙張、墨水、零食通常不被視為固定資產,因為它們是具有較短使用壽命的消耗品。

可折舊的資產符合初始稅務扣除要求(資產成本的60%),隨後每年的折舊額按照資產的遞減值計算,折舊率為10%、20%和30%。具有相同折舊率的資產將被納入同一進行計算。

稅局可扣除的開支https://www.ird.gov.hk/chi/tax/bus_pft.htm#a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