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業務識別碼
根據2023年10月27日公司註冊處發布的通知,公司註冊處將分兩個階段實施由稅務局轄下的商業登記署編配的商業登記號碼作為公司和實體的唯一業務識別碼。第一階段已於2021年11月1日開始在有限合夥基金實施。第二階段將於2023年12月27日實施,涵蓋有限公司和其他類型的實體。
關於公司和實體,自2023年12月27日起生效的唯一業務識別碼第二階段的主要特點包括:
- 商業登記號碼將被採用為公司和實體的「註冊證明書」或「更改名稱證明書」上的編號。
- 在提交給公司註冊處的表格和文件中,需要填報商業登記號碼,而不是現有的公司註冊編號。
- 商業登記號碼將作為公司註冊處各項服務中,用以搜尋和識別一家公司或實體的關鍵編號。
公司註冊處 2023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