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是促進商業、藝術、科學、宗教、慈善或其他有用宗旨,且公司利潤或收入將用於這些宗旨,且禁止向成員支付股息。
已成立的公司,如果宗旨限於促進商業、藝術、科學、宗教、慈善或其他有用宗旨,且公司章程規定利潤和收入用於這些宗旨,禁止向成員支付股息,可以申請刪除「Limited」或「有限公司」字樣。
**申請細節**
– 書面向公司註冊處提出申請,附有填寫的清單和支持文件。
– 需要提供充分資料以證明符合《公司條例》第103條的規定。
**酌情批予特許證**
– 處長會考慮相關信息和申請情況,然後決定是否批准特許證。
– 公司的宗旨如果不符合促進商業、藝術、科學、宗教、慈善或其他有用宗旨則否則不會獲得批准。
– 其他因素包括公司是否符合慈善豁免規定,是否有相應政府部門或公共機構的支持等。
公司條例 622 – 103
https://www.cr.gov.hk/sc/companies_ordinance/docs/Guide_Section103-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