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业务识别码
根据2023年10月27日公司注册处发布的通知,公司注册处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由税务局辖下的商业登记署编配的商业登记号码作为公司和实体的唯一业务识别码。 第一阶段已于2021年11月1日开始在有限合伙基金实施。 第二阶段将于2023年12月27日实施,涵盖有限公司和其他类型的实体。
关于公司和实体,自2023年12月27日起生效的唯一业务识别码第二阶段的主要特点包括:
- 商业登记号码将被采用为公司和实体的「注册证明书」或「更改名称证明书」上的编号。
- 在提交给公司注册处的表格和文件中,需要填报商业登记号码,而不是现有的公司注册编号。
- 商业登记号码将作为公司注册处各项服务中,用以搜寻和识别一家公司或实体的关键编号。
公司注册处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