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推出的投资移民计划,主要目的是吸引投资者将资金转移到香港,并丰富当地的人才优势。 以下是该计划的一些要点:
- 资格要求:合资格人士包括外国国民(不包括阿富汗、古巴和朝鲜的国民)、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区)居民、中国籍但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以及台湾华藉居民。
- 资产要求: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必须年满18岁,并且需要在申请前两年内拥有不少于等值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净资产或净资本。 此外,申请人需要向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入300万港元,以支持创科行业和其他有助于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行业。
- 投资要求:获批抵港后180日内,申请人必须在香港投资至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的投资资产(存款证投资除外)。 投资必须在申请人获入境处处长给予原则上批准的情况下进行。
- 逗留条件:获批的申请人可以携同配偶和未婚的18岁以下受养子女来港,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两年。 在期满后,可以申请延长三年的逗留期限,并在每个三年期届满时再次申请延长。 申请人通常需要在港连续居住不少于七年,才能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 投资规定:投资者不需要追加资金,并且不能取走投资增值收益。 申请人可以转换其投资资产,但必须在完成变卖和交易后的七个工作天内以书面通知投资推广署署长。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提高了最低投资金额至3,000万港元,并要求申请人投资一部分资金于创新及科技行业的发展。
以上基于《2023-24年度财政预算案》的内容,如有任何变动或更新,建议查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相关机构的官方资料以获取最新信息。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https://www.familyofficehk.gov.hk/zh-hk/new-capital-investment-entrant-scheme/